院长岗位职责

发布者:mks发布时间:2011-10-12浏览次数:1214

 

院长岗位职责

 

在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全面主持全院行政工作,具体负责学院学科建设、人事和财务工作。

1、召集和主持院务会,领导、协调、检查各分管副院长的工作,了解全院教学、科研以及行政管理等任务的执行情况,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;

2、就学院的整体发展、学科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教学改革、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,提出处理意见,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组织实施;

3、负责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,就职称评定、学科带头人遴选推荐,以及院内人员的调配、考核、使用、晋升及奖惩等事项提出建议,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组织实施;

4、主持院长办公会议,决定学院行政工作计划和安排,审定学院行政工作总结。

5、关心学生的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发展和师德、师风建设工作,配合党总支做好学生和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开展教书育人活动。

6、对学院日常经费使用问题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。

7、完成校行政、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