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
发布者:mks发布时间:2011-10-12浏览次数:890

 

 

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
 

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,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、政策、规定和任务,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,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。

1、负责专业建设,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及新专业的申报,做好品牌专业、精品课程、精品教材的建设工作,负责重大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。

2、负责课程建设,负责本院课程教学大纲、课程授课计划的编定组织工作;负责课件制作的组织工作;负责课程教学的研究工作,提出改进措施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3、负责教材建设,提出本院教材(包括多媒体教材)的建设计划,组织检查本院各种教材的选用情况。

4、协助院长抓好师资建设,负责教学人员进修活动、业务考核工作,组织本单位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调配工作,组织本院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的评定工作。

5、对全院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质量,教学文件执行情况及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与检查。抓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,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。

6、组织制定实践教学计划,主持审定实践教学内容和有关技术文件,检查实践教学措施和效果。

7、负责组织全院课程的考试(考查)工作,审阅考试试卷,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,组织教师做好阅卷及考试质量分析。

8、负责期中、期末、学年的教学总结工作。
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